21. 被放棄?自己放棄?

文章作者:舒一
發表時間:2008/09/29 16:25:08
文章分類:導師二三事

作者:舒一
張貼時間:2008/09/29, 星期一

這個班的另外一大卡是小逸。他住得遠,常遲到,這我早就注意到了,因為在可接受範圍,我把他列在警示名單,常找他談。我告訴他不可以蹺課,你蹺一堂我就留你在我辦公室待一個小時;這是我的規矩,執行是不打折的。我當然知道學生的心思,只要可以不,那就一定不……想跟老師杵在一個辦公室超過十分鐘,因為老師會想到什麼花招來對付你,你完全無法預料。

我自認這是一個很高明的手法,學校有要求上課之外的留校時間,下雨天打孩子,反正閒著也是閒著,找幾個學生來做伴也好。再者留學生下來,可以記在輔導紀錄上,也是做業績,一舉數得,何樂而不為!問題是當學生已經鐵了心不理你,那就一點鳥辦法也沒有了。八點十分的課,小逸先是趕八點二十、三十,接著竟然到八點五十分才進來。這我就不能忍受了,馬上要求當天中午到我辦公室去;他不要,因為他是遲到,不是曠課。

我最討厭學生跟我五四三,對就對,錯就錯,跟我算分算秒。好!我不跟你爭辯,等缺曠表出來再說。我並不喜歡這種感覺,事先鐵口直斷是學生的錯,事後證明我完全正確。老實說,如果可以選擇,我寧可是自己判斷錯誤,叫我公開跟學生道歉我都願意。只是到目前為止,我很遺憾,還沒有這樣的「榮幸」!我看到的小逸,仍然只是冰山露出水面的那一角而已。缺曠週報表一出來,我馬打電話。媽媽不是不關心,只是完全沒辦法。

在國中畢業之前兩個月,小逸已經確定要來這個學校繼續就讀;當時他的導師跟他做條件交換,請小逸每天待在家裡就好,千萬別到學校來,這樣就可以安穩的拿到畢業證書。媽媽說得很含蓄,反正他們家工廠也須要人手,乾脆就把小逸留在身邊,也比較照管得到──照是照顧,管是管教。我一點都不懷疑媽媽的說法,也確實察覺到,小逸已經很盡力的配合我了──跟國中後兩個月被當成真正的牛來野放,他知道我最少最少是在乎他的。

可是在乎有用嗎?他抽煙被警察抓,是他媽到警察局簽名領人的;他「拿」同學的手機和錢,是我幫他私了的──又是私了,我在這個班做最多的,就是私了。一件私了,兩件私了,三件也私了,結果我就輸了了了。「拿」手機就還手機加道歉,「拿」錢就還錢外帶一次的午餐。我勸被「拿」的孩子,班上的合諧,小逸的將來都在他們手上;小逸是有錯,可是跟他國中時代比較起來,他已經進步多了。有了原諒,再加上一些時間,小逸會好轉;這中間的關鍵,就在於你的原諒!

這個年紀的孩子,只要不太社會化、邊緣化、惡劣化,給他做好事的機會,通常他不會拒絕你。就這樣,讓小逸撐過了期中考試;等期中考成績一發表,我趕快請他娘來幫他辦休學。為什麼?因為除了我任教的這一科考了三十分,其他全部掛鴨蛋,輕而易舉的破了我任教職兼任導師以來的最高記錄。

有位已退休的數學老師,說他的鴨蛋有兩種,一種是掙扎的,一種是不掙扎的。掙扎的是有寫,只是全錯;不掙扎的是繳白卷。不是一樣零分嗎?對!但是打學期成績不一樣;有掙扎就有可能偽造文書──因為我沒仔細看到他的錯,所以誤給了分數;分數既然給了,根據教育部的規定,想更改的話,得要寫簽呈承認自己算錯,那太麻煩,也太失面子,所以…就這樣啦!

我分析給他娘知道,像小逸這種完全不掙扎的孩子,老師絕對不會給機會;不如趁現在還可以退費的時候辦休學,否則到學期末被退學,傷害會更大。我當然說得很好聽,小逸只是還沒準備好,等他準備好了再來也不遲。他娘好像聽進去了,辦好了休學,我去除一個心腹大患。

隔年,孜孜不倦的媽媽又把小逸送來,我運氣不錯,原班帶上去,沒接到這個卡。偶爾在校園中碰到,我看他好像神采飛揚,過得很得意的樣子,正在替他高興。怎麼知道,才第四週,由他主導的一次圍毆裡,他亮刀,把別班的同學打進醫院急診室,傷勢還相當嚴重!這次沒辦法,把他給退學了。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該慶幸他沒在我班上給我搞這一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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