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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傳說 : Transo</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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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暗場處理</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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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03 Sep 2010 06:13:37 +0000</pubDate>
		<dc:creator>公子小白</dc:creator>
				<category><![CDATA[編劇記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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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劇本作業進入分場劇本階段，寫作的樂趣才開始上升。就像孩童玩積木那般，零零碎碎的素材漸漸拼湊出具體形貌。這種樂趣包括兩個層面的意義，現實面的是，已經進入這個階段，表示你的作品上市機會很高；精神面的是，你會在故事當中遇到許多虛構人物，跟他們朝夕相處，他們會成為你的好友，透過他們的視野，可以讓你看到許多不同世界的風景。 　　從客觀的立場來看，劇本寫作帶有濃厚的人性實驗意味，尤其是在做分場時。光是要讓甲男和乙女互相產生愛意，就會遇到無數的可能性。撇開角色定位的問題不說，僅是故事和情節面的細節已經繁複無比，多到不行。他們是舊識或陌生？在什麼場合相遇？什麼事件促成這場邂逅？白天或夜晚？誰先對誰動情？為什麼動情？這個動情將為後續事件埋下多少的伏筆？ 　　英雄救美雖是老套，但一直很好用，反過來，美人救英雄也同樣很好用。夜晚比較有浪漫情調，因為現實環境雜亂的背景會被夜色隱藏起來，但是，夜外景的成本相當高。一陣突來的西北雨，一支小雨傘成了相遇的媒介，不過西北雨要花錢動用消防車來支援，那就改成老電影中的掉了手巾也行，現在比較常見的是某個帶有特殊意義的小道具，像《魔戒》的戒指，只要妥當設計那特殊意義，強調再三，故事情節就能左右逢源，更且，這個小道具在劇中適度地反覆呈現，也可因此而形成一種節奏。 　　你製造了完美的外在環境條件，讓甲男和乙女相識，但產生愛意是內在心靈的活動，要走進人的內心深處不是容易的事。將那些虛構人物丟進各種情境，設想他們可能如此這般反應，其實是很一廂情願的。虛構人物不好掌控，他們的自由度很高，隨時可能游離出你的認知之外。做分場本時常讓我感到自己的無知，這些無知無法從書本上找答案，答案藏身於滾滾紅塵萬幛中。 　　就阿隆那部電影而言，我想不出好辦法讓一個心機深沉的妓女「真的」愛上純情派的刑警，也許是刑警的愛感動了她，也許她打算後半輩子就賭在刑警身上；「真的」與「好像真的」畢竟有所不同，戲劇做得到「好像真的」就很厲害了。 　　記得當時討論最烈的並不在那一場可笑的戀情，而是警紀問題；相較於現實世界包娼包賭的警察，妓女與刑警談戀愛簡直微不足道。但現實世界裡有個電檢處，它不允許台灣電影裡有壞警察。警紀問題碰不得，貪官污吏碰不得，那怎麼辦呢？暗場處理吧。 　　當時我給自己最大的考驗是，如何用暗場跑出一條故事支線。以前我在電視連續劇中試過幾次，沒有成功的例子，最主要的敗因是，電視連續劇的編劇睜著眼睛寫劇本，導演閉著眼睛罵劇本，除了剛開始那幾集，後來就很少做溝通了。 　　阿隆這部電影碎場不少，有時候一場戲只有三兩個鏡頭，總共分出近兩百場，其中約有三十場觸及警紀問題，當然，事情點到為止，那三十場每一場的後頭我就標示「以下暗場處理」。 　　ＣＣ看到第一版完整的分場本時，一直皺眉頭，說，這種遊戲難度太高了，拍不出來啦。難度高才有樂趣啊，實驗性質的，拍得出來會加分，拍不出來也不影響大局，何樂不玩呢？ 　　看得到畫面的稱為明場，看不到的就是暗場。一般而言，瑣碎而無聊的小過程，都用暗場處理掉。比方說「某甲下了火車，走到火車站大門外，攔下一部計程車，到地方法院前的廣場下車」這段故事大綱，可以分成以下三個碎場：第一場是月台，第二場是火車站大門外，第三場是法院廣場。 　　這三場戲在畫面上看到的是，某甲下了火車走上月台，緊接著他就出現在火車站大門外，上了計程車，下一個畫面計程車已進入法院廣場，某甲下了計程車。 　　三場中有兩處暗場，一處是從月台到火車站大門外的過程，另一處是火車站到法院廣場的過程，除非有什麼必要的枝節，這兩段過程通常不在畫面上交代。 　　不適合出現在觀眾眼前的畫面，普遍被認為不雅的，或是道德規範有所限制的，但劇情中又必須適當交代的，也用暗場處理。電影中常看到的例子，男女主角在沙發上激吻後，男主角抱著女主角走出畫面，接下來的暗場就讓觀眾自己去想像了。除此，畫面外傳來的聲音也算是一種暗場。 　　暗場也常被用來做吊胃口的效果，恐怖片裡頭的恐怖角色，整部電影進行的前三分之一都在畫面外；有些超級大反派甚至從頭到尾都沒正面出現。還有層級較高的暗場，用來表現「盡在無言中」或「相見爭如不見」的境界。 　　既然暗場可以誘發觀眾的想像，用暗場來構成一條故事支線一定可行。當然，每個人的想像力不同，想像的視野不同，你也不知觀眾會想到哪兒去，像成什麼德性。阿隆和ＣＣ異口同聲說，觀眾看不懂啦！我說，觀眾比你我聰明百倍，怎會看不懂？ 　　「你不知道啦，觀眾花錢買票不是來傷腦筋的。」 　　「不是要觀眾來傷腦筋，是要他們來看我們怎麼傷腦筋啊。」 　　「你傷了哪條％＆＃筋啊？觀眾誰理你死活？你爸爸我花銀子看電影，你給我看得爽就對了。」 　　兩票對一票，本案否決。不玩也好，省得我要多絞幾公升腦汁，為暗場再設計一條故事支線。 　　過了好多年，ＣＣ移民美國，又回來當台灣人之後，他看我寫了一堆有關編劇的大小雜事，在我的電腦桌前若有所思地發呆幾分鐘，說，你怎麼沒有提到暗場？暗場太重要了，不提不行。那時我感到一陣莫名的想笑，油嘴滑舌地回說，既然是暗場，就暗場處理吧。]]></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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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公立高中居然開學日才給課表</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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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30 Aug 2010 11:18:38 +0000</pubDate>
		<dc:creator>舒一</dc:creator>
				<category><![CDATA[教育怪譚]]></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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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今天全國中小學開學日，大女兒上高中的第一天，問她帶什麼課本，她說不知道。問她為什麼？她說學校還沒公布。我嚇了一大跳，開學日沒課表，那去學校幹什麼？開學日沒課表，這一天不就白搭了？一日之計在於晨，一年之計在於春，一個學期之計在於開學日，可是這一天的高中學生跟老師一樣，都帶著一片空白到學校發呆，你能想像那會是什麼樣的場景嗎？ 　　不止大女兒的學校是這樣，我認識兩位在公立高中任教的老師，他們也都一樣沒課表。其中一位七點快半出門之前，還上學校網站去確認；卡歹勢，沒有就是沒有。我能知道的公立高中不多，就三所，但命中率百分之百，開學日當天才看得到課表。這意味著孩子是不知道該帶什麼課本到學校的，老師也不知道我今天要上哪個年級、哪個班的課的！我的天哪！開學日當天叫孩子們到學校發呆是可以的，考完段考讓孩子們休息一下散散心是不可以的（溫書假早已取消），這個決策訂定的標準不知道是什麼？ 　　全國教育會議昨天才結束，行政領導做總結的時候說，十二年國教會從「坐而言」進展到「起而行」，看起來教育的前景一片大好，看得我心花怒放。可惜這花是夜來香，只能放一個晚上，天一亮，就被這個當天開學當天發課表的行政效率給嚇翻了。難以想像，一個學校的教師人數、課程時數、班級數等等相關的排課所需的訊息，早就已經定了案了，為什麼課表還非得等到最後一刻才給？ 　　全台高中生四五十萬人跑不了，大家都有志一同的開學日才給課表的話，那就代表開學日當天會有四五十萬人一起在學校發呆。我的娘喂，以後高中開學日應該改名叫全國統一發呆日啦！]]></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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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台北市蓋網球中心的啟示</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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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30 Aug 2010 09:47:58 +0000</pubDate>
		<dc:creator>竹篙頭</dc:creator>
				<category><![CDATA[荒謬傳說]]></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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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今年的溫布頓網球公開賽，台灣子弟兵打進八強，值得欣幸。溫布敦是網球聖地，因此造成全台大轟動；媒體趁機為選手抱屈，為國家爭取這麼大的榮譽，政府卻只坐收成果，既不提供選手訓練費用，也不設法為選手找資源。當年主導教育改革最力的前中央研究院院長更是趕在興頭上，登高一呼，強調台灣連一個像樣的網球中心都沒有，思之令人汗顏。於是乎，在輿論一片叫好聲中，台北市馬上來個順應民情，宣布將以新台幣三十四億元的預算，三年內蓋成網球中心來嘉惠民眾。 　　且不說這個網球中心的地點選擇在樹銀行現址，因而引起環保體的抗議。光那嘉惠民眾一句話，就令我這種「民眾」難以消受。嘉惠民眾是很好聽的高帽子，可惜你我戴不起。事實上不止你我戴不起，保守的估計，全市九成以上的民眾都戴不起！為什麼？網球是很高貴的運動，那麼大一片球場，最多只允許四個人在裡面打球，設備的要求高，收費自然貴，所以才是高貴的運動嘛！我這種人，連花錢最少的溪釣都得為汽車的油錢而大傷腦筋，網球，那是絕對玩不起的──租球場、買球具之外，還得約人手、找教練。說穿了，玩得起的人，都站在社會的頂端，本來就是享盡各種資源的人，政府又編一大筆的預算去造福他們，這是不是另一種型式的「雲端運算」？ 　　選手為國家爭取榮譽，政府卻只坐收成果的說法，那就更荒謬了。職業選手是什麼意思？很簡單丫，打球就是他的職業，跟你我的工作一樣，都是付出心力以換取溫飽的。在現代，職業選手跟演藝人員一樣，都是鎂光燈的焦點。有能耐的職業選手，工作個五到十年，一輩子不愁吃不愁穿。他們得到的獎金、薪水，不過跟我們一樣，依一定的比例繳稅而已，為什麼要動用全民的資源來補助他？何況晉級溫布頓八強的成績，榮耀到底有多大？溫布頓每年都有八強、四強乃至冠軍，如果那也都是無上的榮耀，那世界上未免有太多的國家擁有太多的榮耀啦！ 　　一個真正照顧多數人利益的政府，他會去、也該去評估這筆錢花下去，可以照顧到多少比例的人，而不是搶在媒體大幅報導的興頭上，花大筆的銀子去實現少數階級的利益。我就一直在想，三十四億新台幣，可以在街頭樹立多少籃球的球框？舖設多少自行車道？或者在郊區購置多少給足球練習用的綠地？舒一老師說教育資源的分配兩端豐厚，忽視中間階層，令人好生失望，所以生孩子要生得有學問。今天看到網球中心的建設，這才發現政治資源只向頂端分配，我的媽丫！不會賺錢的損失可大啦！]]></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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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不簡單的簡單疏失</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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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9 Aug 2010 02:54:30 +0000</pubDate>
		<dc:creator>竹篙頭</dc:creator>
				<category><![CDATA[荒謬傳說]]></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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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有些疏失很簡單，但深究起來卻很不簡單。一個簡單的疏失要損失一千六百萬新台幣，換算一下，我的年薪如果有一百萬，那那個簡單的疏失就是我十六年薪水的總合。十六年的努力，過程中要受多少的委屈，流多少的血汗！不論從哪個角度看，都不簡單；但他們就可以看得這麼簡單，也那麼簡單的宣稱確實有那麼簡單。 　　疏失之所以簡單，是跟貪瀆比較起來、跟團隊比較起來，甚至跟選舉比較起來，確實簡單多了。我上菜市場，一斤十五跟二十塊，我每斤都會跟他計較，所以不能怪我喜歡斤斤計較。原因倒是很簡單，我賺錢不易，錢得省著花。花一塊少一塊，用一百少一百的市井小民，確實會做很簡單的詢價和比價，我們每天在菜市場三塊五塊的爭，他們可以簡單的用三到八倍的價格採購。疏失可以簡單，創造疏失的心態可不簡單。 　　我一向喜歡簡單，社會太複雜，事情能簡單的不用心機最好，如果不能，那就只用簡單的心機。於是乎，溪邊找魚兒的麻煩，變成最大的快樂。這個快樂，就來自於簡單！可是有些簡單就令我很不快樂，因為有人簡單到近乎輕蔑的玩我繳交的稅款，又堅信法律可以還他的清白。仔細想想，法律給的清白是當然的；六歲女童被性侵，都可以不違背該可憐孩子的意願；法律的清白是很確實的，一清二白，什麼都沒有。 　　寫簡單的文章最是不簡單！為了人家簡單的疏失，我不簡單的絞盡腦汁，發現事實是我們太簡單，簡單到人家怎麼講，我們就怎麼信，甚至就跟著怎麼想。有個住彰化的年輕小朋友，說他爸爸接觸過不少政治和人物，幾十年經驗累積的結果，只有一句話：政治喔，啊，胎哥啦！感謝有這麼一句話，讓我深刻體會到，簡單疏失其實大大不簡單。]]></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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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教育領導和政治領導同批教師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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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28 Aug 2010 09:34:44 +0000</pubDate>
		<dc:creator>舒一</dc:creator>
				<category><![CDATA[教育怪譚]]></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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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教育領導聯合政治領導共颰全國教師會事件，從發生到現在，已經有些時日了。這個社會一向維持有話題沒主題的特性，幾乎所有的事情都只能維持一小陣子的熱度，過了，那就是過了，什麼都沒有了！在乎的人還有，只是不再被關注的話題，也就好像該話題不曾被關注過一樣。這個現象看得多，已經很能適應；反正你我所處的世界需要話題，就有人專門提供現成的話題，供需之間，原是維持平衡的。我比較不能適應的，是教育相關的議題也都只是話題，一小陣子的熱度過後，百年樹人一詞變成了令人傷感的反諷。 　　教育領導會批全國教師會，乃因領導閣下關心學童健康，有意推動新世紀學童健康守則，所以提出「十要十不要」的口號，希望能加以落實。十要者，學童應該「每天睡足八小時、每天至少運動30分鐘、餐後睡前要潔牙、用眼30分鐘休息10分鐘、天天五蔬果、愛整潔勤洗手、帶水壺多喝水、隨手關燈關水、咳嗽掩口鼻發燒不上學、問早問好說謝謝。」十不要呢？也是有所期盼於學童的，「不吸菸、不喝酒、不嚼檳榔、不嗑毒品、不亂吃藥、不偏食、不浪費資源、不喝含糖飲料、不做危險動作、不加入幫派。」 　　其中，「不吸菸、不喝酒、不嚼檳榔、不嗑毒品、不加入幫派」這五不令人啼笑皆非。為什麼？因為他給人的感覺，好像這五件事是普遍流行在全國的國中小校園，所以需要教育領導特別出來登高一呼，以便減少他的危害。事實上，我們的國中小校園有這麼不堪嗎？真不知道教育領導是怎麼想的！我們細看十要十不要的內容，可以總歸一句話──四個字的一句話，叫「生活常規」。十要沒問題，都是生活常規，其中第一條每天睡足八小時，在現時的國中校園裡，調查的結果有百分之八十五做不到。十不要除了前述那五樣，也都是生活常規；而那令人啼笑皆非的五樣呢？不好意思，那也是生活常規，只是是比較誇張的生活常規而已！令我難以理解的，是學童的生活常規，有什麼樣的必要，非得在正常的教育體制之外，大張旗鼓的「提倡」呢？ 　　這是中央教育領導邀請各縣市教育領導參加的會議，中央領導提出十要十不要的「創意」當場，就有與會的地方教育官員順著大老闆的話隨棍上，提出希望學校老師每天早上到校第一件事，就是一個個耳提面命，問孩子們，十要有沒有要到？十不要是不是都沒要？這是官場上一個普遍的現象，大人物隨隨便便的一句話，就有可能產生無限上綱的解讀。問題出在，同樣是希望，你講我講跟大人物講，威力是大不同的。你我的希望即使已經說出口，也只是希望而已；可就是有那麼一些人，他們的希望一出口，威力足以排山倒海的。 　　於是乎教師會成員就出頭質疑，每個老師每天先做這個問話，一個班二十幾名學生，每名學生問二十個問題，問完再做記錄，一到兩堂課的時間就沒啦，所以這樣的希望，執行能否落實是有問題的。這個質疑不曉得觸痛了教育領導的哪條筋，他閣下二話不說，直接批評「教師的愛心到哪裡去」？更明白指出教師會只會爭取權益，連這一點點的奉獻犧牲都不願意！很有意思的是，敎師會從執行面發表質疑，基本上是讚同十要十不要的「理念」的；如果理念上有所不同，那就不會有執行上的任何問題了！如果是我，我會直接問，十要十不要不就是生活常規的一部分嗎？生活常規不是平常學習過程中要建立的嗎？那為什麼這十要十不要特別重要，必須每天大張旗鼓的問問題、做記錄？難不成這十要十不要的常規是外太空來的，高高在上的嗎？ 　　這個會議在即將成為新北市的台北縣舉行，身為地主的縣級領導說得更不客氣，他說「教師會讓各地方教育局都很頭疼，對的政策，即使教師會上街造反，只會吵鬧爭自己權利，他也不理會。」所謂對的政策，指的是英語活化課程，中央教育領導先以違法為由警告不要踩紅線，沒過多久，又不知如何轉折，親自上陣來給紅線之踩者以鼓勵。從反對到讚成、從該打屁股到給予獎賞，前後不過幾個月的時間──完全符合當前教育領導的浪漫的行事風格，公私立高中職五專的學費齊一政策和全國學童一律免費營養午餐的利多釋放，都是幾個月內一百八十度大轉變。 　　英語活化課程該不該、能不能執行，那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倒是縣級領導颰人的用語，令我深覺非探究一下不可。首先，「教師會讓各地方教育局都很頭疼」的判斷用語，已經很清楚的劃清了界線；我是縣教育局的直屬長官，跟你們這些令教育局頭疼的傢伙是不同路數的。如果沒有宿怨，或者躲在門縫裡看人──把人看沒了，很難想像最講究人和的政治人物會有這樣斷然二分的說詞。事實上，縣級領導對教師會是有宿怨，又把人看沒了的。宿怨在縣級領導提出英語活化教學的構想，並準備付諸實行之際，全國教師會上了凱達格蘭大道激去抗爭。把人看沒了呢？你看接下來的用語，教師會上街是「造反」、「只會吵鬧爭自己權利」，所以教師會是既沒有合法性，又沒有正當性的。沒有合法性跟正當性的存在是什麼樣的存在？那是不須要求神問卜的。 　　當我們的政治領導用這樣的語氣飆教師會的時候，我很震驚，我們的教育領導──全國教育界的大家長，居然火力齊發，跟外人一起轟自己人！小時候，我很皮，經常跟其他小朋友吵架被告狀。我媽的處理方式一直都很直接，也很固定，要是我回家時不巧正好碰上告狀者，我媽二話不說，先打我一頓。這叫「打囡仔給外口郎看」，原則上動作要很大，用力卻要很輕，做做樣子就好，別把孩子打傷了。可我媽不是，她工作很累，壓力很大，經常的情況是在外人面前打得更用力。我那時候學得很乖，只要當天在外面惹了麻煩，一定會在家門四週放哨，一有警報，一溜煙的，能逃多遠就多遠。等風頭過了再摸回來，這時的懲罰雖然還有，總是輕得多啦。 　　想像不到，我小時候那種難堪的經驗，居然會在當今教育界重現。教育領導對原屬一家人的教師會，一點不留情面；對提出英語活化教學的政策仍有疑慮的縣級領導，卻從警告一變而為毫無保留的支持。於是乎，教育領導跟縣級領導合唱雙簧，不約而同的批判全國教師會沒有愛心，不夠資格當老師。不曉得教育領導有沒有想過，你的教師都沒愛心，你這個教育怎麼辦得下去？教育不是百年樹人的良心事業嗎？是我，我護著幫我辦事的人都來不及了，怎麼可能會把這天大的秘密公開給全世界知道──全國教師會都是些沒愛心，不夠資格當老師的人。你是家長，你怎麼敢放心的把孩子交到這批沒有愛心的人手上？]]></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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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政客喜歡親水的真正原因</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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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6 Aug 2010 15:07:06 +0000</pubDate>
		<dc:creator>竹篙頭</dc:creator>
				<category><![CDATA[荒謬傳說]]></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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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這些年在溪邊走動得勤，看到的實況令人驚心動魄，溪流的工程似乎是一個永不停止的現在進行式。這邊動，那邊動，很難得的看到公務機關這麼樣的全體又全力的總動員。我一直很難理解，他們為什麼會那麼勤快？難道不怕過勞死？ 　　近年因母親信仰的關係，也勤走宜蘭礁溪五峰旗瀑布的聖母亭。母親年紀大，山路走不動，所以我通常無視於告示牌的存在，車子就一路沿著石磐步道入口，經過得子口溪，開上聖母亭。就因為過得子口溪，這才真正體會到不斷的變才是溪流真正不變的天則。也就從這一點上，終於可以了解政客為什麼那麼喜歡親水工程了－－因為不論你做得多好，最終的結果一定是做了等於沒做。更清楚的說，做了等於沒做的另一個面向，正好是沒做也等於已經在做。於是我了解到那些傳說的可能性，部分工程中的挖土機，一個工作天的工作時間是早上八到十點，加上下午三到五點，這就是完整的一個工作天了。這樣可以嗎？可以的，不是才說過，做了等於沒做，所以沒做也等於做了嗎？ 　　這個了解讓我學問增進了不少，心情卻也低檔了不少。為什麼？因為喜歡溪流工程似乎不分藍綠，大家有志一同，努力的把白花花的銀子丟到水裡，叫老百姓一家大小去喝西北風。以下是這個感想的由來，是對同一地方，三年來不同的樣貌的記錄。基本上是不小心拍到的，原本也不是為了關注這個議題，所以相片中會出現家人的影像，倒不是事先就想好的。 附註：得子口溪的源頭就是近年相當夯的林美石磐步道，五峰旗瀑布是他的支流。主支流交會處的下游，有一個相當大的人工潭。潭邊的告示牌明明寫著禁止戲水，但只要是夏天，早上十點過後，潭區多的是戲水的人潮，一無例外。禁自禁，玩自玩，兩者似乎沒有必然的關係。我拍照的位置，就在主支流交會處稍上游的地方，屬得子口溪主流。這一帶的魚，尤其是石斑，完全不畏人，你打赤腳下水，頂多等上五分鐘，就會有一小魚兒來啄你的腳。 二00八年七月七日,得子口溪主支流交會處的上游,水清又涼,炎夏好消暑. 二00九年七月二十日,水量少了一半,原本有一個人高的莽草溪岸完全不見了. 同是0九年七月二十,部分溪水變成伏流,就從畫面右上角冒出來. 二0一0年八月四日,溪水全沒了(一) 二0一0年八月四日,溪水全沒了(二) 兩個小石斑完全不怕人,來啄腳上的皮屑.印象中,好像宜蘭的魚特別會這樣,四五年前在武荖坑就有過相同的經驗. 0四年七月底的武荖坑溪,石斑就來啄腳了.]]></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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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親子同樂學英文</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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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5 Aug 2010 01:17:23 +0000</pubDate>
		<dc:creator>一色純</dc:creator>
				<category><![CDATA[隨緣記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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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想試做一下小紅妮妮的英文版短片，一位國外的友人幫我翻譯了英文稿寄給我，並給了我一個網址　http://www.oddcast.com/home/demos/tts/frameset.php?frame1=talk，只要輸入字電腦就能唸出來讓你聽，還可選擇不同人發音。 我請了嫂嫂和侄子、侄女一起玩配音遊戲，讓他們看稿子，也聽聽電腦唸的發音，再開始錄配音。 看他們親子互動的感覺真有趣，互相取笑又互相討論，渡過一個快樂的下午。 我忽然想到這不就是一種學習英文的遊戲，利用Windows現有的Movie Maker軟體 ，配上一個小短片畫面，讓參與者扮演片中不同角色配音，從生動的角色扮演配音中達到學習英文的成效，而且每個人都有一個參與製作的小短片做紀念及分享。]]></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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