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道德標準」處理什麼?學生品行啦!

文章作者:舒一
發表時間:2009/08/29 16:03:28
文章分類:教育怪譚

  大學指定科目考試放榜之際,一則莫名其妙的新聞炒了一個禮拜左右,接著就淹沒在後續更多、更大的新聞洪水裡,一點漣漪都不曾留下來。世界原本不斷的動的,不管你願不願意,就是會有新的事務蓋住舊的關注;這樣看來,眼光如豆的只關注單一議題,沒有與時俱進的人,要嘛能力不夠,要嘛心胸不夠開闊,並不符合現世潮流的走向。

  那則新聞是新竹一所明星高中的學生,冒用同學身分填志願,讓被害同學高分落榜。這事最少有兩個面向值得討論:第一,為什麼志願送出就不得更改?即使是選填志願截止之前就已經發現錯誤的存在?第二,事後相關的一流學校隨媒體起舞,為什麼連最基本的查證都不會,也都不做,就大喇喇的要用「最高道德標準」去處理那個事實上根本不存在的學生?

  選填志願的系統設定為資料一旦送出,就不得更改,這是招聯會的「慎重」嗎?如果真的是「慎重」,那也只是對考生的要求,對聯招會自己,不用懷疑,就是「方便」啦!電腦是人腦在操作的,只有操作的人懶,電腦不會那麼笨,笨到分明問題都出現了,他還硬要拗下去以致牽引出更嚴重的問題,除非他是專門「詐胡」的柵湖線混血兒。在冒填志願這個事件上,當受害學生發現被身分冒用時,電腦系統尚在運作期限內,我們很難想像,主持系統的人為什麼不馬上求證,立即補救?放任那名學生的權益嚴重受損,事後的補救又得用上「增額」或「額外」錄取的方式,讓考試追求的公平性再受傷害!

  我們當然知道,系統處理十數萬筆的資料,本身就是相當大的負擔。若開放考生修改資料內容,可能會有難以預期的後果。但問題是,選填志願對招聯會是大事,對考生難道就是小事了?有多少考生會努力的三心二意,把自己搞得暈頭轉向,以便製造招聯會的煩麻?教育當局者不是高喊寬容、包涵的嗎?完全不給學生修正的機會,是哪門子的寬容?就更別提系統指定的登入密碼,有多麼容易被盜用了。(附帶一提的,以現叫聯招會,現在叫招聯會,有什麼不同嗎?有的!以前的聯招會現在切割成兩部分了,為的是「考招分離」,避免球員兼裁判。掌管考試的叫「大考中心」,主掌招生的叫「招生聯合會」,簡稱「招聯會」;這樣一來,實質內容改變多少不知道,最明顯的是多了一個衙門,多出很多位置來,不少人就可以排排坐,吃果果啦!)

  傳言中,冒填他人志願的學生,考上了台大,台大校方的反應如何呢?台灣的媒體長什麼樣子,不須去求神問卜吧,他們不求證,直接就找台大問了。問的結果就有意思了,台大回應單位非常小心,那是2009/08/08 16:35中廣新聞網的報導,為了避免誤引,我把新聞內容直接考貝過來,那位主管說:「我們首先確認事情的真相,我們也不想冤枉學生;如果卻(確)有其事,台大一定用最高道德標準,我們學生未來在社會上扮演重要角色,如果品德不好,對社會產生的禍害遠比一般人嚴重。」

  這個回應有兩點值得研究。第一,確認事情的真相,這是好事。問題是當校方確認該名學生做了壞事,也真的考上台大時,校方要憑哪條校規「處理」那個學生?你要懲處犯錯的學生,也得要那名學生有你學校的學生證吧?那個學生高中已經畢業,大學還沒有學籍,他可以觸犯法律,但絕不可能觸犯校規,我就不知道學校可以用哪一條校規來高規格的處理一個沒有學籍,也因此跟你學校毫不相干的人?難不成你要全校上下,在該生註冊後,一起對他做良心的讉責,讓他在這個擁有「高道德標準」的地方待不下去嗎?

  其次,所謂的「高道德標準」,是用來要求誰的?我很高興看到台灣最高學府對自身、對學生的角色定位明確,自視極高,跟考試的錄取分數成正比。問題是你處理的是一個學生──可能的,不是你自己。你知道校長的妹妹賣能量水被告過嗎?那個能量水哪來的?這個須不須要高道德標準來處理一下呢?還有個校內教授,當了國策顧問,出版一本叫《道德》的書,很多學校都買來送給擔任導師老師閱讀,道德標準夠高了吧?水災過後,對政府官員行為的不認同,不是向總統府反應,而是在媒體爆料,團隊合作的「基本道德」在九霄雲外飛,也沒看到校方有任何「高道德標準」處理的意圖。

  這兩個對校內師長的事例中,道德標準看起來並不存在,可是對冒填志願的可能學生的道德要求可就高多了。這是放火、點燈的現代版嗎?那個冒填志願的學生應該很慶幸,沒有考上最高學府,因此不必接受最高道德標準的「處理」。哦!也許!也許我太不懂行情,那個冒填志願的孩子也許因沒能考上最高學府,而沒能接受最高道德標準的檢驗而抱憾不已呢!這是現代教育活生生的例子,告訴我們當前教育的普世價值就是這個樣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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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個回應 to “「高道德標準」處理什麼?學生品行啦!”

  1. 公子小白 says:

     說得太好了,拍手拍手。但小弟我還是有一些淺見供舒一老師茶餘飯後無聊一下。
     聽說,某些國家的法律規定,行竊者須處以斷掌之刑;但我不知道,竊取一顆十克拉的鑽石跟竊取一粒芭樂,是不是都一樣的斷掌,或是「竊勾者誅,竊國者侯」?
     依學者專家的說法,道德的價值位階高於法律,果真如此,則最低道德標準仍然比法律還偉大。是以,只要祭出「道德標準」此一法寶,所有的法律碰到它都得自動轉彎或失效。
     只不過,道德可以噸計,也可以克拉計;就如同藝術一般,沒有量化的辦法。小弟我的臉皮比你的厚,我的最高可能比您的最低還低。同理可証,某些人口中所說的最高道德標準,其實就是毫無德道標準啦,因為他的最高比你的最低還低。
     道德標準是便宜行事的遁詞,是LED製成的、架在脖子上的光環,以現代的科技,那光環還能當跑馬燈,可以依他的須要跑出相對應的字幕,可以五顏六色、繽紛眩麗。
     我們小人物的小娛樂是看看電視而已,要把它當成綜藝節目裡一個粉飾門面的小道具,千萬別把它看做是節目內容。

  2. Sam says:

      新聞界有句名言,叫做「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這句話據說是國內某知名傳播學者講的,從此以後,新聞媒體多以找尋人咬狗的新聞為職志。
      隨著時代演進,學生觀察,似乎人咬狗也不是新聞,人咬人或狗咬狗才是媒體追逐的焦點。弄得做新聞的人累,看新聞的人也累。至於事件本身,反而不具太多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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