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國教的出路(下)

文章作者:舒一
發表時間:2011/10/04 17:15:11
文章分類:教育怪譚

我是學生家長,如果可能,我不會管孩子能不能或願不願意唸,我就是希望他可以唸第一高中或第一女中。理由很簡單,如果孩子不能唸,唸最好的高中就是取法乎上,找到好的榜樣耳濡目染,自然會有好的影響。如果本來就能唸,那更是理想不過,跟一票高手一起學習,相觀而善之謂摩,互相砥礪、互相競爭,共上一層樓,哪裡不好呢?但問題是,不論你把全國畫分成幾個招生區,各分區的第一高中女中,永遠都只有一加一個,分給誰呢?

還有一個更嚴重的問題,如果採了學區制,我住的地方正好只有一所私立的高職,而且名聲一直很不好,我又沒能耐搬離這個地方;更慘的是,我的孩子表現很棒,完全是資優的樣子,那怎麼辦?我們的官是想過這種可能的,所以他們把全國分成十七個招生區,也就是大的學區。在大的學區裡的孩子,可以自由申請他屬意的學校。但這麼一來,又恢復到前段所講的問題上──不論我的孩子怎麼樣,為了孩子好,我必須把他或她送進好學校!於是乎,特色學校的概念就出來了。

但這個特色學校的概念是標準的掩耳盜鈴的手法,因為不論你訂的特色學校比率是剛開始時的三成,或逐漸修正到最新的百分之二十五,都一定要面對這些學校怎麼招生的問題!把孩子送進最好的學校,接受最好的教育,是所有家長毫無疑問的第一目標,因此特色學校如何篩選特色學生就顯得非常重要。我升高中的時代,各地區自辦聯招;後來,全國統一基測出現了。現在呢?

據說教育部正在規畫小型的特色學校聯合招生(詳細內容一百零一年四月公布,七個多月之前的現在,又在放空氣、試水溫了)。這讓我馬上聯想起數年前中部高國中的資優班聯合招生,資優生還分等第,第一第二資優我都可以承認是資優,問題是人家篩選過剩下來的第三第四乃至第五資優,那又叫什麼資優?可以預見的,同樣的情況必然會出現在特色學校的招生問題上,第一第二特色是特色,第五第十特色,又是什麼樣的特色呢?

這些問題,教育部既說不清楚,又不容許質疑。我是白老鼠的父母,一百零三年有個孩子會升高中。我不知道特色學校有哪些類別;教育部官員舉的例子,像開平中學可以用餐旅科當特色,建國中學可以用數理資優當特色,問題是餐旅方面,我兒子跟我一樣沒興趣,數理資優方面,我兒子跟他的距離非常遙遠。除了這兩樣,還有些什麼特色可以讓我挑呢?不知道,因為他們明年四月才公佈!而在正式公布之前,所有的憂慮、懷疑都是別有居心,都是「用舊思維去考慮新方法」或「太早下偏頗的定論」!

說實話,如果將來我的孩子不管唸什麼學校,畢業的求職結果都一樣,我很願意讓孩子隨便唸、輕鬆唸,可是問題並不是這樣!事實很清楚,如果社會沒有階級,大學何必有排行?大學沒有排行,高中幹什麼分些明星或特色的?上明星高中,讀一流大學,只不過是適應社會現實面的須求而已,有那麼罪大惡極嗎?我就不能理解,你一方面要求提升社會國家的競爭力,一方面又要把孩子成長過程中的各種競爭現象排除掉,這中間有什麼偉大的教育理念存在?你說得清楚、講得明白,我相信你、追隨你、甚至盲從你,二話不說!

教育部推動十二年國教的苦心我們可以理解,但在推動的同時,我們認為,只要顧慮到強制、普遍和免費這三大要素就夠了,招生的方式根本完全不必有任何的改動。十二年國教最重大的意義,是讓窮苦人家的孩子可以接受到免費的教育,至於這些孩子唸的是高中、高職甚或是即將消失的五專,根本不必去在乎。孩子受了九年的基礎教育,能唸什麼,適合唸什麼,早就已經浮現了出來。我們維持一個篩選的機制,把同質性較高的孩子聚在一起,讓他們同聲相應、同氣相求,這不是最符合教育理念中的因材施教嗎?一天到晚強調要讓孩子適性發展,這個「性」裡面,難道可以排除能力的成份嗎?

每一個家長都想把孩子送進好學校,每所學校也都被貼了標籤,這是不論誰當教育領導都改變不了的現實。即便是教育領導單位近年極力推動的高中職優質化,也是一種形式的標籤;即使教育領導單位的推動完全順利,短時間內一如預期的,百分之八十的高中職都優質化了(這是中等教育司司長說的「目標」),那剩下那百分之二十的非優質高中職,誰去唸呢?這個問題跟百分之二十五的特色學校一模一樣,誰去唸呢?問題是競爭是永遠無法避免的,再先進的思維、再創新的腦袋都一樣,誰去唸的問題不解決,其他全部是空談。

與其兜著圈子猛繞,不如認清並承認事實。九年國教和十二年國教的時空背景不同,學區制不論大小都一樣,無法再適用了。所謂的特色學校,不過是另一個掩耳盜鈴的晃子,終究是回到競爭的老路上去。對孩子,我們必須加以保護,但適度就好;完全沒有競爭的環境,你期待會培養出什麼偉大的競爭力?搞教育改革的人,偶爾也須要走出辦公室,真正去接觸、去了解第一線的教學。當一個班級裡面,零分到一百分的學生人數呈常態分配時,你要中間就必須去兩頭;兼顧,那是絕對不可能的事,你要放棄誰?誰又是可以被放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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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個回應 to “十二年國教的出路(下)”

  1. Sam says:

    +1
    學生非常認同,十二年國教的初衷,該是保障弱勢家庭子女的就學權益。

  2. 舒一 says:

    麻煩的是,今天下班聽警察廣播電台,聽到教育部的官員玩文字遊戲,說十二年國民義務教育分兩部分:前九年是義務教育,後三年是國民教育,合起來叫十二年國民義務教育。
    我當場傻眼,國民教育和義務教育可以分的?怎麼分的?這些官員怎麼這麼好的學問?分開以後又各自是什麼定義?是第一次聽到,所以完全沒概念,但已令我驚慌失措,真沒想到,國民義務教育還真可以這麼細分!仔細一想,真真是怪不得,怪不得會有特色典範學校,原來都是同一票官玩出來的把戲!

  3. 公子小白 says:

     邏輯是這樣的,有些事,是國民應盡的義務,死老百姓要盡了義務才能成為國民,以後的公立小學叫XX義務小學,簡稱XX義小,中學叫XX義中,XX高中則稱XX國民教育中學,簡稱XX國中…@@"
     好奇中…

  4. stanley says:

    什麼牛肉,最後都是全名買單.如果是齊頭式平等就會缺競爭,當然無法擇優汰劣,相對也將阻礙進取心.12年國教用意應該是減少老百姓教育費用,致於分區入學,有待考慮,一下子就想打倒明校迷失,談何容易,教育改革應是循序漸進,這種革命式的跳躍,只讓人無能適從,招人口舌.

  5. 舒一 says:

    不好意思,誤會官員了!那是立法委員的說法,剛剛上雅虎新聞看到的,引用如下:
      "立委陳  指出,教育部應該明確列出十二年國教實施的財務規劃,透過修訂「國民教育法」,明確將十二年國教納入法源依據,前九年為義務教育,後三年為國民教育、不強制,希望列為立院本會期修法的優先法案,透過立法明確保障十二年國教經費來源。"  --教育廣播電台 更新日期:2011/10/05 12:57 徐詠絮
      既是立法委員的話,那就算了!問題是,這樣的事情,咱們的官兒們應該出來澄清。國民義務教育是教育基本大法,模糊不得,更是裝傻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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