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掠影浮-腳

文章作者:公子小白
發表時間:2009/07/07 22:27:14
文章分類:裝置藝術

  攝於三號國道清水休息站。這半支腳,應是腳踏實地沒錯。從骨骼和肌理方面顯示,它確實承擔了二分之一的體重,所以腳踝骨略微下降,腳掌外側的肌肉受體重擠壓而稍往外擴張。如果你能看到另一支隱形的腳在哪,那麼,你的審美功力就遠非我所能企及的境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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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個回應 to “光掠影浮-腳”

  1. Sam says:
  2. 公子小白 says:

     原則上,這一類的創作我都認為是雕塑。
     但有些人認為,要上得了藝術殿堂檯面的,才算雕塑;尤其是,這些年來,路上常常看到一些不明物很突兀地矗立在顯眼之處,那些不明物很多還標明某某政治人物所設置。所以呢,通稱為裝置藝術也無不妥。
     反正都是納稅人的錢砸下去而搞出來的東東,你不去觀望一下就是你的損失,不管是雕塑或裝置。

  3. liling says:

    這些在公共空間所呈現的裝置藝術,有一個名稱為「公共藝術」。而且還經由文建會做推廣,可以上文建會公共藝術官方網站了解。對於出現眾多的公共藝術裝置,我不置可否,因為有些確實有加分,而有些就不知道如何說的突兀.

  4. 公子小白 says:

    To liling :
     還真是官大學問大呢!藝術創作除了私人收藏品之外,最後不都是公共的嗎?難道故宮博物院是只准特殊人物進出的非公共場所嗎?
     不論這些作品被歸類在什麼名目之下,不論它們的出現對百姓的生活是加分或減分,如果它們不能進入活在這塊土地的人們的生活中,不能成為生活文化之一,依我的看法,可以再創一個「廢物藝術」的名目,把納稅人的錢花得實在是太莫名其妙的那些裝置,都歸在這個名目之下。
     等著瞧吧,我敢保証,過些時日,必定有某些裝置被拆掉,原地又冒出新的不明裝置,或許,「消耗預算藝術」才是它們最理想的名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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