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妥又來了

文章作者:舒一
發表時間:2013/10/27 14:41:31
文章分類:教育怪譚

立法院又開會了,一些五四三自然又出籠了。諸多五四三裡,最吸引我的,就是「不妥」鳥話又來了!這一次純是教育部所屬,一個部長外加一堆指標大學的校長,全都成了不妥的愛好者兼愛用者了。事情起於近期以來的抗議奇觀,某人走到哪,飛鞋跟到哪。這些飛鞋的丟者,有一部分是大學生,這讓立法院的教育委員會有了質詢可以見報的亮點。

當然,立法委員是基於對教育的關心,才會去質詢教育部長飛鞋現象的。這樣的說詞我們聽得夠多啦,連我都是為了關心教育才會在傳說亂咬亂吠的!誰說不是呢!教育部長就說啦,「民主社會有表達意見自由,但要用理性方式表達,丟鞋子的行為不適合,也不妥」;另三位被點名發表意見的指標性大學校長的說法分別是T大「學生有表達意見的理由,但要遵守對別人的基本尊重」,CC大「學生有表達意見的自由,但要依法規範自己行為」,CH大「丟鞋子並不適當,成年人應接受法律約束,不能因學生身分有特別對待」。看樣子CH大校長的說法最有特色,跟教育部長講的最像,那是因為丟鞋砸中苗栗縣長的,就是該校的學生嗎?

我比較在乎的,仍然是不妥之後呢?是不是又是一句不妥,就把問題完全解決了?「沒錯!的確不妥,但我們根本不能怎樣,而且是根本不想怎樣呢!」不妥不是不法,不法會受法律制裁,不妥就只是不妥而已,法律管不著,這是道德良心的問題,是自制的問題,也是包容的問題。教育是教孩子對的事,所以我們要給孩子機會去學習,我們要教他們,包容他們,這是我們大人的事。

多麼擲地有聲的說詞!可是是真的嗎?如果是真的,那個砸鞋砸中縣長大人的學生為什麼被告了呢?學生被告,學校、教育主管單位提供被告學生什麼幫助了呢?還是提供協助也是不妥呢?一天到晚嘴巴上教育得天花亂墜,真正碰上教育該做的事,頭縮得比誰都快,尤其是那個學生砸中縣長的大學的校長,「不能因學生身分有特別對待」,斬釘截鐵的態度,擺明我校規管不到你沒關係,我後面還有法律來治你!

事實上丟鞋真有那麼「不妥」嗎?先來看看那些學生為什麼丟鞋吧!為了哪些事呢?先是關廠工人被勞委會告要還錢所以臥軌抗議,接著士官在退伍前夕莫名其妙被整死,然後葯房被拆、主人掉進排水溝淹死了;這些都不是什麼大是大非,卻是關天的人命,也都清楚的呈現大有為政府是選擇性的作為,對這些事都是無所作為的!真實的情況是連學生都看見了那些人的可憐,大有為政府卻看不到--大有為政府只看得到大是大非,於是乎學生忍無可忍,只好把鞋子脫下來丟出去了。

我真的不知道丟鞋哪裡不妥?如果丟鞋不妥,那丟什麼才妥呢?丟手榴彈,還是丟人?看看我們的最高層領導給我們什麼樣的學習樣板吧!國慶日那天,我完完全全的看傻了眼,原來,原來政治場就是競技場,不論你把對手打成豬頭還狗頭,見面還是可以嘻皮笑臉的跟對手大握五次的手!說實話,看到警方撒網捕鞋,我看一看笑一笑就過去了;握五次的手,每一握都像一把尖刀狠刺我的心臟部位,那是說不出的難過,道不盡的傷痛。學生丟鞋叫不妥,那大人物握手該叫什麼呢?

推薦到:
  • email
  • Add to favorites
  • RSS
  • Facebook
  • Plurk
  • Twitter
  • Google Bookmarks
  • MySpace
  • del.icio.us
  • StumbleUpon

|

回應此篇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