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現代的鬼會做什麼?

文章作者:竹篙頭
發表時間:2012/04/18 20:47:35
文章分類:荒謬傳說

  這不是腦筋急轉彎,這是最大的沉痛!我們知道,傳統的鬼會迷心竅、會怕惡人、會推磨、會壓床、會畫符、會扯淡、會打牆、會剃頭、會做臉也會搬運,功能多多,好處更是不少。不過這些都過時了,最現代的鬼與時俱進,也學會開車啦!很神奇是不是?不錯,那真的非常神奇,就出現在現下的高雄市。

  事情發生在民國九十四年,騎機車的王姓男子被違規左轉的汽車撞成全身癱瘓。當時汽車上就兩個人,都任職國內某大型海運公司,一個是營業部負責人姓葉,另一個姓陳,是葉姓負責人的部屬。事故發生後,陳姓部屬承認自己是肇事駕駛,高雄地方法院也在九十六年判決陳姓部屬有罪。但案子並未結束,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採信目擊者的說法,認定肇事駕駛是葉姓負責人;於是乎,陳姓部屬就此改判無罪。

  這下可好,受害家屬只好改告葉姓負責人!但你無法想像,高雄地方法院卻維持他們的判決,認定陳姓部屬才是肇事駕駛,因此判葉姓負責人無罪。受害人家屬無奈,只好再上訴高雄高分院,可是你無法相像,這次高分院卻又判葉姓負責人無罪,而且案件就此定讞。也就是說,全世界(其實哪有什麼全世界,就高雄的兩家法院,一個是地方法院,另一個是高等分院而已啦)都認定肇事車上就兩個人,而且這兩個人管他姓葉陳,是長官是部屬,都不是駕駛!

  接受受害人家屬陳情的黃姓立法委員質疑,「若車上僅有的2人都不被認定是肇事駕駛,且皆獲判無罪定讞,『那是誰開的車?難道是幽靈駕駛?』」幽靈者,鬼也,幽靈駕駛翻成白話文,就是鬼開車啦!如果這位立法委員的質疑沒錯,是鬼在開車;那我想我可以合理的懷疑,那個開車的鬼一定是個有錢的鬼,因為沒錢的鬼不會有車開!

  事情發生在民國九十四年,到現在,民國一百零一年。受害人求助無門、求償無路,兩家法院本著「無枉無縱」的最高指導原則,既不「冤枉」陳姓部屬,更不「冤枉」葉姓負責人;該海運公司的郭姓律師更一步指出「陳男從頭到尾都承認自己是駕駛,絕無『幽靈駕駛』問題,也不是冒名頂替」,所以這位王姓被害人是被鬼撞的!被應該是有錢的鬼開車撞的!

  近七個年頭了,被害家屬不知道是怎麼面對被撞癱瘓兒子的照顧?那種坐困愁城的苦況,光想到就令人鼻酸,但理論上應該維持最後正義的兩家法院不忍心「冤枉」幽靈車上的兩個人,卻可以眼睜睜的看著一個朝日初升的年輕人就此墜落幽暗的深谷,消失人生中任何可能的光采?哪位司法院長說的?司法是皇后的貞操,不容懷疑?知道了鬼開車這樣的事,您懷疑嗎?或者應該這麼問──您還懷疑嗎?

 

 

 

原新聞如下:

被撞全癱肇事車上2人都無罪

自由時報 – 2012年4月14日 上午4:27

〔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鮑建信/綜合報導〕高雄市王姓男子遭撞全身癱瘓,法院卻分別認定當時在肇事車輛上僅有的2個人皆非駕駛,並都判決無罪定讞。受害家屬無法接受,向民進黨立委黃▓▓陳情。黃▓▓昨為此召開記者會,諷刺「難道這是幽靈車肇事?」

法院已定讞 家屬難接受

94年3月7日下午,騎士王▓麟途經高雄市中山四路,與轎車發生車禍,轎車內有▓▓海運台灣營業部負責人葉▓▓和部屬陳▓▓;黃▓▓昨陪同受害者王■麟的媽媽召開記者會,王媽媽泣訴,兒子原任職於交通部,當時遭違規的左轉車撞傷,全身癱瘓。

立委諷是幽靈車肇事

王媽媽說,高雄地院認為陳男是肇事駕駛,並於96年3月判決有罪,但高雄高分院卻採認2名目擊者的說法,認定肇事駕駛是身材較高大的葉男,因而在97年4月判決陳男無罪定讞。

王媽媽表示,他們改向葉男提告過失傷害,並指控陳男冒名頂替,但高雄地院卻仍認定陳男才是駕駛人,判葉男無罪;高雄高分院也在今年1月判決葉男無罪定讞,結果肇事車上僅有的2人都無罪。

王媽媽難過指出,兒子現在癱瘓在家裡,他們沒錢照顧他,每天都很痛苦,都快撐不下去了。

律師︰非冒名頂替 尊重司法

▓▓海運律師郭▓▓指出,陳男從頭到尾都承認自己是駕駛,絕無「幽靈駕駛」問題,也不是冒名頂替;如果此案經過再審後,認為陳男有過失責任,▓▓會尊重司法判決。

律師吳■麗則指出,本案的民事程序還在進行中,但刑事的再審與非常上訴非常嚴格,最後成功機率「微乎其微」。

黃▓▓質疑,司法的判決矛盾讓王家承受二度傷害,若車上僅有的2人都不被認定是肇事駕駛,且皆獲判無罪定讞,「那是誰開的車?難道是幽靈駕駛?」他呼籲司法應重新調查,還受害者一個公道。

黃▓▓批評,司法原是用來保障民眾的權益,卻常因法官的專業不足或缺乏同理心,反而對當事人造成傷害;政府有意推動司法改革,卻還出現這種荒謬的矛盾判決,無疑是一大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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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個回應 to “最現代的鬼會做什麼?”

  1. vincent says:

     以前在台三省道上常看到路旁立著「純正蜂蜜,不純砍頭」的木牌,砍誰的頭?當然是砍蜜蜂的頭,因為蜂蜜是蜜蜂釀造的,冤有頭,債有主,蜜蜂才是蜂蜜不純的禍首。
     為什麼「皇后的貞操不容懷疑」?皇后的貞操是國王的宮內私事,你閒著沒事去懷疑幹嘛?皇后的貞操真有問題的話,國王會砍你的頭,不是砍皇后的頭,所以你千萬不可懷疑。
     唉,我們已經忘了黛安娜王妃怎麼死的…

  2. stanley says:

    應該市沒有錢的鬼幹的!才會打工當車伕(有錢使鬼開車),記得多燒點錢給英(陰)國的人,才不不會怪事連連.

  3. vincent says:

    To stanley:
     竹兄暗藏一個邏輯問題在文中。鬼是沒有實體的,他不需要交通工具,不用開車,要使鬼開車,一定要給錢,所謂的「有錢能使鬼推磨」已經進化成「有錢能使鬼開車」。這鬼一定收了大把酬勞才願意開車,所以開車的鬼一定很有錢。
     可這隻鬼不是一般的鬼,而是盡人皆知的所謂「有鬼」,不論什麼大小事,凡是其中「有鬼」,過程與結果就光怪陸離,超乎一般情理系統的範圍了,法不外乎情理,既然它已超乎情理,就沒有法了。

  4. 竹篙頭 says:

      我比較疑惑的是,這樣的事是網友們見怪不怪了嗎?照往昔經驗,天不公地不道到這種程度的事,早就會有網友啟動人肉搜了,怎會輪到咱們發話呢?
      我很早就對恐龍法官有一種偏見--我從來不認為那些恐龍判例是法律條文解釋或法律規範見解的問題,我向來就堅信那是經濟的問題。當法律和經濟完全融合的時候,任誰都要癱瘓的,不一定須要挨車子撞啦!

  5. vincent says:

     沒錯沒錯,如今的台灣人已經相對冷漠了,大家都深信,自己沒幹什麼喪盡天良的惡,那些無天無理的事不會降臨自己身上。多關心小貓小狗之類的流浪動物,多看些溫馨感人的連續劇,多唱唱美妙動聽的卡拉OK,多聽聽俊男美女們的八卦家事,這個世界就會自然美好,閒事嘛,少管,直到閒事降臨自己頭上再說吧,這是可以賭一下機率的人生際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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