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攝傳說~序

文章作者:Sam
發表時間:2011/06/17 18:06:13
文章分類:人物, 傳說圖展, 婚禮攝影

  大學時代,筆者曾在瀰漫著刺鼻藥水味的黑白暗房裡廝混過幾年。回首那段無憂無慮的輕狂歲月,很難想像如今已被現實社會磨鍊得謹小慎微的我,竟也曾經是社團裡玉樹臨風、顧盼自雄兼眾多學妹心儀的對象(誤)的火紅人物。或許是這個緣故,每當接到昔日同窗、同僚乃至親友們的紅色炸彈時,多會被邀請擔任婚禮現場的活動攝影師。

  婚禮攝影其實不難,流程總是大同小異,實地拍過幾場就能掌握訣竅,但要超越活動紀錄的範疇,將照片提昇到商業乃至藝術的層次,仍然具有相當的門檻。此外,一場婚禮從新娘上妝到宴會結束送客,動輒十二個小時,也著實考驗著攝影師的體力與耐性。

  擔任過婚禮「男主角」、「女主角」的人都知道,無論事前再怎麼排練,「臨場演出」仍是不免手忙腳亂,這可是在眾目睽睽之下完成的終身大事呢,NG是無法重來一次的。也因此,地位超然,在現場最具自由度的攝影師,角色變得多元而重要起來。他除了是婚禮的記錄者,也可能是活動的引導者,甚至能夠藉由與被攝者互動的過程,拉抬現場氣氛。

  婚禮過程,有趣的畫面其實並不少。既有正經八百的迎娶、交換戒指、拜別女方父母、進甜茶,乃至宴客、送客等流程,以及重要的靜態主體如六禮、春盛、囍餅等物品供攝影師取鏡;在各個環節的空檔,更可以見識到時下紅男綠女KUSO的創意,此時也是耗費記憶卡空間(過去稱為折損底片)的大好機會。鬧洞房那一套逐漸過時了,弄的不好,帶頭者還會被扣上「老梗」、「耍冷」等大帽子。我曾經看過婚宴禮台上,新娘被要求當眾吃掉夾在新郎胯下的吉拿棒(狀似油條、表面撒上糖霜的美式點心,電影院裡經常和爆米花一起販售)的膻色片段。若是二十年前安排這款餘興節目,只怕會被台下的長者耆宿們視為「教歹囝仔大小」!

  年輕人的創意毋寧是新穎的,但在婚禮進行的過程中,卻又保留許多有趣的傳統禮俗。舉簡單的例子吧,當新娘子拜別父母、坐上新郎的禮車準備前往婆家的時候,必須將扇子擲出車窗外,稱為「擲扇」。原來古時候大家閨秀多有攜帶扇子的習慣,是「大小姐」的象徵。丟棄扇子,象徵將「大小姐脾氣」丟掉,並將好性子帶到婆家去。儘管現在比較少有新娘「過火爐踩破瓦片」的安排,但婚禮過程要求女方「擲扇」的比例仍然很高。在社會普遍主張男女平等的氛圍下,擲扇、奉茶等具有傳統男尊女卑意涵的習俗,顯得格外特別。

  我常常覺得「婚」這個字設計得真有創意。未結婚前,女生可能會說,昏了頭的女性才會選擇結婚;男生則可能說,為了女生而昏頭的男性才會想要結婚。維基百科裡的資料表示,古時候華人婚禮多選在黃昏時舉行,舊稱昏禮;直到現在,結婚宴客多半仍會選在晚間舉行。

  在台灣,辦理結婚登記的法定手續其實非常便捷,男女雙方僅需攜帶相關證件,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即可,全程不到五分鐘。重要的是,戀愛純粹是二個人的事,但結婚卻是二個家族的結合,負有更大的責任與使命,準新人們必得做好兩大家族共度一生的心理準備。愛情終究需要麵包來支持,恐怕不是一廂情願被愛沖昏了頭,就能輕易結合的。也因此,每次擔任婚禮攝影師,筆者內心都有一種說不出口的感動。我真的是打從心底尊敬、祝福婚禮上的男女主角。

  退伍迄今邁入第六個年頭,不知不覺竟已來到適婚年齡。身為經常被親友詢問「你什麼時候要結婚」的當事人,我很難再理直氣狀地跟別人說,我不結婚甚至不交女朋友的原因,是因為「婚」這個字本身帶有為了女生而昏頭的意思。所幸,在多數親友的刻板印象中,我是一位具有攝影專長的男生,所以在熱熱鬧鬧的宴客現場,我總是可以藉由拍照這件事,避免許多因為受不了別人一而再、再而三的好心詢問而爆出不好笑的冷笑話的尷尬場面。這樣看起來,我擔任婚禮攝影師,又比別人多了一項好處。

  以下專題,除將分享筆者過去所拍攝的婚禮照片外,也將蒐錄歸納台灣地區流行的婚宴過程與意涵、婚前婚後注意事項,以及本人對於婚禮攝影的看法。

  婚攝傳說,是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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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個回應 to “婚攝傳說~序”

  1. 公子小白 says:

     提到「過火爐踩破瓦片」的習俗,我想起一件有趣的往事:
     舒一老師結婚時,新娘子將被迎娶入門前約十多分鐘,老師的弟弟在公寓四樓窄窄的門口,升起一爐熊熊旺旺的炭火,我看了大吃一驚,說:「你幹嘛呀,想煉鋼嗎?這麼大的火,新娘子跨得過去嗎?」
     他老弟說:「對喔,我怎麼沒想到呢?」趕快去搯了一杯水從爐火上澆下去,一時間,滋聲大作,整個樓梯間瀰漫著濃濃熱熱的白霧。
     視線大受影響,兼又手忙腳亂中,他老弟一腳將門內那塊瓦片踩得碎爛,這下真的慘了,他老弟面若菜色,大叫一聲:「哇靠背丫!」
     後頭舒一老師的媽媽一巴掌就呼到他頭上:「這個好日子你還黑白講話!」
     幸好還有一片預備的瓦片,否則….
     這件事,我從未向舒一老師打過小報告,為了他老弟的性命著想。

  2. Sam says:

    To齊王︰……!!!最後一段…噓…趕快刪…刪…刪…

  3. 公子小白 says:

    To Sam:
     有關「眾多學妹心儀的對象」這件事實,我是有力証人。
     三年前吧,樓下有個美眉曾對我說,那個常在你家出沒的,長得很像志村倒頭栽那個帥哥,能不能介紹一下?

     婚禮的東西很有看頭,加油加油,期待大作中。

  4. Sam says:

    To齊王︰
    我覺得我寫東西愈來愈隨興了,連自己寫些什麼內容、讀起來順不順暢都沒思考清楚就登了,甚至還有錯別字。不過好處是慈祥的版主應該不會因此把我趕出去,頂多封鎖帳號而已(笑)

  5. 公子小白 says:

    To Sam:
     寫東西嘛,隨興一點好,我一向都跟自己這麼說:興之所至,隨心所欲,心之所往,隨遇而安。
     反正,傳說網誌的作者隨時可以訂正自己的作品,除了成人不宜或兒童不宜的東西要先徵求版主意見,其他任何題材內容,版主從來懶得過問,很放牛吃草的管理方式,我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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